龙浩所源自2001年成立的广东潜龙律师所与广东合浩律师所,耕耘佛山十多年,现有合伙人律师六人,分别是主任何万龙、执行主任黄绍仁、副主任徐隆忠、徐强、谢晓阳、李小军。现有律师、律师助理、行政人员共30余人。律师所规模、业务能力、创收效益均名列佛山津师所前茅。
十多年来,龙浩人恪守“和、信、毅、敏”之信念,秉承用心做人,以法助人之原则,坚持细节决定成败,态度决定一切之理念,追求高标准、严要求、创品牌、争一流的目标。针对客户需求可定制提供“优质、专业、高效、专家型、团队型”法律服务方案,深受客户认可与信赖!让客户满意是我们基本要求,实现客户的最大利益是我们的服务宗旨!“专业铸造品质,诚信赢得未来”,龙浩人“因为专业,所以出色”,龙浩人深知“金杯银杯不如客户的口碑”,专业、诚信和品质铸成了龙浩人的金杯。 迄今,龙浩所担任了100余家政府行政机关、商会和行业协会、民间组织、银行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,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团队服务经验。 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事不分大小,均力争做到最好。韩非子说:智术之士,必远见而明察,能法之士,必强毅而径直。”即明察曲直,能言善辩、捍卫法律、为民谋利,正是龙浩人的理想与追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