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作用探讨--黄绍仁律师
谈起“企业常年法律顾问”似乎是个并非新鲜的字眼。在我国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市场经济中,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概念早被引入市场经济大潮中。但三十多年来,随着市场经济的起萌、发展、成熟到今天企业大范围转型,从早期的凭经验、凭资源、高消耗、高污染、低产出的粗犷式的初级经济向今天凭技术、凭管理、低消耗、高环保、高产出的精细化的高级经济发展,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无论是服务的形式、服务的内容、服务的标准、发挥的作用,还是服务的报酬客观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。但在实践中,绝大多数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主体和服务客体,在观念上基本没有大的变化,还停留在市场经济粗犷式经营阶段。笔者认为对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加以认识。